(2018)豫1002执540号
王运强:
本院受理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执行王运强、李一方、许昌县亨瑞机械有限公司、王保民、宋文亮、乔惠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豫1002民初305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诉讼过程中,本院于2017年4月13日依(2017)豫1002财保110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魏都区西关办事处五一路万象新天33幢东起1单元4层西户【所有权证号:许房权证市字第10051120号】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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