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002执1165号
赵飞:
本院受理马宝凤申请执行赵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魏民二初字第0057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诉中,马宝凤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15年8月18日依(2015)魏民二初字第00575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魏都区智慧大道东侧、莲城大道南侧名门尚居第2幢东起第2单元19层东户【合同编号:201303970】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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