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1 10:41:07
(2018)豫1002民初1596号
叶林轩、李志慧:
本院受理原告魏淑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002民初1596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半截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王启 联系电话:0374-7596673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由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西北角半截河法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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