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1 09:32:48
(2017)豫1002执1941号
郭桂红(曾用名郭小红):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代桂英与被执行人彭世伟、郭桂红(曾用名郭小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豫1002民初89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诉讼过程中,本院于2017年1月16日依(2017)豫1002财保19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郭桂红(曾用名郭小红)名下的位于许昌市魏都区文峰办事处文峰路枫丹白露2幢东起2单元4层东户【所有权证号:0901004567】的房产。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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