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益锋:
段永昌诉你、韩保飞、胡中伟、张帅、陈永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许昌县人民法院(2016)豫1023民初字第65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按判决期限履行法律义务,段永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002执18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一份、豫凯估字[2018]040485688A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一份、网络拍卖通知书一份。本院依法对已查封的你名下位于许昌市魏都区新兴路与仓库路交汇处蓝钻花园第3幢东1单元12层西户的房产进行了评估,该房产评估价值为1064300元。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已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财产公开进行拍卖、变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4/05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