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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首邀代表、委员见证选择对外委托鉴定机构

  发布时间:2012-06-04 15:48:04


    “现在宣布,被告黄某申请对原告郭某医疗费审核一案的鉴定机构:正选为平顶山正平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备选为漯河冠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法官的话音一落,当事人笑着说:“用抽签的形式选择司法鉴定机构,再加上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现场监督,对这样的选择我们没有异议。”之后,双方当事人愉快地在笔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据悉,这是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首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采取抽签的形式随机选取鉴定机构的场景。

    2012年5月21日9点整,该院司法鉴定技术科负责人向双方当事人宣讲了随机选择司法委托鉴定机构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并将选择的代表鉴定机构的纸牌交由应邀前来见证的代表、委员验证。在在场人员的监督下,技术室人员将3家机构逐一编号对应相应纸牌,并将纸牌交给魏都区人大代表候鹏,然后,双方当事人现场进行了抽签。双方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该院技术科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了抽签结果。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申请司法鉴定的案件越来越多,但由于对鉴定程序的有关规定不了解,往往使一些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部分案件当事人对法院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的过程及结果产生质疑,甚至有的当事人因怀疑结论的公正性而申请二次鉴定,其后果是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针对这一情况,魏都区人民法院决定尝试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现场见证鉴定机构的选择,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以此达到委托鉴定过程和结果的客观、公正、透明。

    “这种做法非常好!邀请人大代表跟踪监督法院审判工作,把委托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过程阳光化,杜绝了暗箱操作,值得推广和总结”,区人大代表候鹏评价道。

    区政协委员梅爱军认为,法院通过这种运行模式随机选择对外委托鉴定机构,既提高了透明度,又避免诉讼当事人对法院司法行为产生质疑。希望人民法院能将此模式不断完善,提升法院公信力。

    该院孙福现院长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选择鉴定机构,是我院一次有益的尝试,下一步,对于一些争议较大,双方矛盾激烈的委托、评估、拍卖案件以及涉诉信访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我们将扩大尝试的范围,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纪检监察部门、廉政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等都是我们选择的对象。同时,我们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的配套办法,把对外委托工作纳入到全院审判流程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中来,严格规范从司法鉴定申请到鉴定委托、鉴定结论送达的程序及期限的管理,确保委托程序的公开公正。”

                  (和忠 武国申)

责任编辑:hz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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