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7 16:25:40
王建宇:
本院受理原告贾绍枝诉被告贾丽芳、第三人王建宇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原告贾绍枝提起上诉,现向你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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