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豫1002执107号
李俊丽、鄢陵正发换热技术有限公司、鄢陵县建发机车配件有限公司、赵保健、潘洪乐:
本院受理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执行李俊丽、鄢陵正发换热技术有限公司、鄢陵县建发机车配件有限公司、赵保健、潘洪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02执10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