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3 16:50:25
(2018)豫1002执433号
梁桂芹:
本院受理聂春英、罗中央申请执行你、郑纪中、王金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豫1002民初238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聂春英、罗中央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17年3月9日依(2017)豫1002财保62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东城区魏文路瑞贝卡家天下50幢东起1单元4层西户【所有权证号:许房权证市字第10045904号】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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