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3 16:46:25
(2017)豫1002执1417号
王军平:
本院受理王俊霞申请执行你、白英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豫1002民初545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7年8月30日依(2017)豫1002执1417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东城区学院路以东、南海街以北奥体花城10幢东起1单元16层东南户(所有权证号:豫(2017)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013014)的房产。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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