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豫1002执305号
王卫华:
本院受理吕永辉申请执行你、易小辉、王海生、李敬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豫1002民初12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诉中,申请执行人吕永辉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17年5月16日依(2017)豫1002民初12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魏都区五一路办事处时代皇庭2幢东起2单元6层东南户【所有权证号:豫(2017)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015753号】的房产。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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