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0 14:50:59
朱亚贞:
本院受理白庆立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92条规定,向你通过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8)豫1002执256号通知书:本院于2018年3月20日依(2018)豫1002执256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东城区魏文路东侧,许都路北侧瑞贝卡.新天下16幢东1单元13层西户(许房预市字第10048456号)的房产一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四月八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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