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2 08:27:59
王涛:
本院受理原告钱改梅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上诉人就(2017)豫1002民初6291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电话:0374-8564559
法庭地址: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半截河法庭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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