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9 14:55:10
李大伟、周瑾: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新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大伟、周瑾、冯建永、王焕霞、赵卫星、常文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监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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