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能源乘用车运营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杜慧兰诉你公司、河南租行天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许昌豆丁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002民初1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日
承办庭室: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半截河法庭
承办法官:韩宁
电 话:0374-8564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