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刚刚:
本院受理原告孙建涛诉被告岳刚刚、平顶山万里亿众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301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
承办法官:李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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