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9 08:20:31
许昌市天征源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梅丽君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002民初6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承办法庭:半截河法庭
联系方式:0374-7596672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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