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08 15:07:48
边奉献、韩春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之日满后第二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承办法官:刘辉 联系电话:0374-3399020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魏都区人民法院金融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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