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06 10:38:45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苏州罗博士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市卡诺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光瑞诉你们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1002民初59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