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森源防静电服装有限公司:
刘沛与刘美玲、你单位、张新柱、张绍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2月30日作出的(2015)魏民二初字第33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刘美玲、你单位、张新柱、张绍勋未按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法律义务,刘沛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许诚信评估[2018]车鉴字第048号评估报告书一份,(2016)豫1002执31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一份,网络拍卖通知书一份。本院依法对已查封的你单位所有的车牌号为豫K-J6759号的别克牌小型轿车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85000元,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已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车辆公开进行拍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sf.taobao.com/0374/05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