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6 16:00:43
许党立、柴爱勤:
本院受理原告许昌魏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许昌市亨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根成、张晓君、许党立、柴爱勤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许昌市亨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根成、张晓君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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