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明:
靳胜利与你、郑纪中、郑亚冬、武留相、崔德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许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许县民二初字第82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靳胜利向本院申请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豫凯估字[2017]113090418A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一份、(2017)豫1002执324之一执行裁定书一份、网络拍卖通知一份。本院依法对已查封的你购买的位于许昌市名门尚居12号楼东一单元13楼东户(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1303899)的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1230200元。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已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房产公开进行拍卖、变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4/05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