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18 15:07:22
(2017)豫1002执881号
王小勇: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与被执行人王小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92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豫1002执2579号通知书:本院依法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金色家园7号楼东3单元5-6东户(他项权证:0903000244)的房产一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李法官 电 话:0374-3399152、185*****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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