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18 15:06:42
(2017)豫1002执2579号
冀书环:
本院受理张高锋申请执行你、马明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92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豫1002执2579号通知书:本院于2017年3月13日依(2017)豫1002民初1905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你名下位于许昌市八一路(房产证号:3023124)的房产一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李法官 电 话:0374-3399152、185*****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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