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16 17:17:23
张中保、罗梦月、河南日美卫浴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许昌市瑞新电气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1002民初378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法 庭: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人:胡伟霞
电 话:0374-3399093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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