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弘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许昌经典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与河南隆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002民初25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燕金钊 电话:0374-8521566
法庭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
邮政编码:4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