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11 15:55:39
(2017)豫1002民初6268号
邢士国:
本院受理原告李留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1002民初62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魏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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