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9 16:37:34
刘兵:
本院受理原告许昌市魏都区南关街道办事处育才社区居委会诉你与邢学亭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被告邢学亭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
法 庭:民事审判第一庭
承办人:胡伟霞
电 话:0374-3399093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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