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贝:
陈惠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魏民一初字第22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陈惠锋向本院申请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许诚信评估[2017]车鉴字第544号估价报告一份、(2016)豫1002执397号执行裁定书一份、网络拍卖通知一份。本院依法对已查封的你所有的车牌号为豫K-SN376的长安牌小型轿车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58000元。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已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财产公开进行拍卖、变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4/05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