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1 15:08:51
崔民:
本院受理原告刘改花与被告朱爱枝、被告崔民第三人撤销权之诉一案,因原告刘改花提起上诉,现向你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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