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0 15:23:51
徐爱英:
本院受理原告赵春芳诉你及乔天鹏、乔梦梦、乔燚楠、牛要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002民初31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承办人:王文 联系方式:0374-3399125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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