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7 08:32:47
杨全超:
原告徐亚伟诉你与被告尚武、马忠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17)豫1002民初261号民事判决书。现因原告徐亚伟就该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承办法庭:半截河法庭
承办法官:韩 宁
联系方式:0374-7596673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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