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财产处置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7-12-08 15:22:58
刘新生:
本院在执行冯小青与你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于2017年2月16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被你所有的许昌市魏都区南关办事处六一路六一花园1幢南侧东起第四间车库(房产证号:0701004042号)。2017年3月20日,上述房屋以135555元成交。
特此告知。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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