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6 11:43:06
吕付章:
本院受理原告刘峰超诉你、许昌广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7)豫1002民初561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法 庭:民一法庭
承办法官:沈永祥
电 话:0374-3399091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