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1 16:25:15
许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中心:
本院受理原告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诉被告许昌北京大酒店有限公司、第三人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原告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不服提起上诉,现向你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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