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8 16:29:51
张强:
本院受理原告吕小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送达后,原告吕小鸽在上诉期内以你为被上诉人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吕小鸽的上诉状,其诉讼请求为:撤销魏都区人民法院(2017)豫1002民初526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法 庭:民三庭
承办人:王晓东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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