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0 17:00:47
赵洪发、周丽英、尹淑英:
本院受理原告许昌县勇盛万家豆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与许昌恒丰车轮材料有限公司、李保良、刘凤琴追偿权纠纷一案 ,现许昌恒丰车轮材料有限公司对(2017)豫1002民初字第346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姚伟华 电话:0374-8521566
法庭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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