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9 14:52:51
胡卫东:
本院受理原告王丽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7)豫1002民初526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法 庭:民事审判第三庭
承办人:王晓东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