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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家境窘迫陷僵局 执行法官耐心调解克难案

  发布时间:2017-11-09 10:40:00


    “罗法官,让您费心了,感谢您为我解决了大难题......”10月23日,涉及一起长达三年的中小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山东某木业加工厂负责人高某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罗喜涛送锦旗表达感谢。

    2012年底,许昌一机电公司从山东某木业加工厂订购一批建筑模板,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该机电公司收到货后向木业公司出具欠条,注明货款共计118440元。经木业公司催要,机电公司先期付款20000元,但剩余货款仍未支付,木业公司遂将其告上法庭。2014年,许昌县法院判决机电公司偿还木业公司货款98440元及利息。后机电公司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机电公司拒绝支付剩余欠款。因始终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暂时终止执行。2016年底,该案被移交至魏都区法院。2017年4月,该院执行干警罗喜涛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濒临破产,资不抵债,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企业法人黄某的家人重疾在身,急需用钱,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罗喜涛组织面对面调解,高某考虑到黄某的难处,主动放弃部分债权,耐心的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高某最终同意黄某还款5万元。

    协议生效后,黄某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罗喜涛多次登门释法析理,黄某先行还款25000元,并签订保证书,承诺9月份将剩余款项一次性结清。还款期限到期后,黄某又还款4000元,但剩余款项仍未执结。10月23日,在该院开展的“秋季攻坚”执行活动中,罗喜涛将黄某强制带回法院,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黄某当日将剩余款项一次性全部还清,该案得以执结。

    “十九大报告提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执行程序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如何更好地促进案件顺利执结,不仅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也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的必然要求。执行案件本就复杂难结,但再多曲折磨难,我们也一定会把执行款项交到申请人手中!”罗喜涛接过锦旗坚定地说。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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