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6 10:44:04
(2017)豫1002执2058号
陈志芳:
本院受理申请人王永刚申请执行陈志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6)豫1002财保156号民事裁定书,于2016年12月9日将你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股权证号:900100102313)予以冻结。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拍卖。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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