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涛:
张科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豫1002民初374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张科举向本院申请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豫远房估字(2017)10694F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一份、(2017)豫1002执393号执行裁定书一份、网络拍卖通知一份。本院依法对已查封的你购买的位于许昌市东城区魏文路瑞贝卡家天下48幢8层东9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201003179)的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275950元。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已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房产公开进行拍卖、变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4/05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