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在三门峡市第六次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渑池县人民法院法警王志民登上了市级荣誉最高领奖台,喜获“五一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受到了市领导的亲切接见。
王志民是渑池法院一名普通法警,自1993年到该院工作以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曾多次帮助、救助事故伤者和困难群众,用执著和忠诚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以实际行动和骄人业绩谱写了一名政法干警的赞歌,工作中多次获得表彰奖励。
2014年1月30日,也就是农历大年三十中午,法警王志民在协助执行局干警赵军博、张华下乡办案返回途中,到义煤集团耿村矿渑杨铁路桥下急拐弯处发现一辆摩托车摔在路旁,地上一人满脸是血,神志不清,时躺时坐,不能言语,一只鞋子遗落在一旁。见状,王志民将警车停在路边,拨打120与急救中心进行联系,三人立马上前施救并组织围观群众对现场进行简单处理,避免引起二次事故。在跟随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医院确保其脱离危险后才悄然离开,直到伤者家属给法院打电话寻找三名干警时,三名干警救人事迹才被众人知晓。此事经中央省市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三门峡市委副书记郭绍伟分别作出批示,受到各届群众的广泛赞誉,之后王志民被渑池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授予“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称号,上榜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4月8日,他下乡办案时再次施救一车祸受伤小男孩,以良好的道德素养诠释了一名普通共产党员优良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