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圆满结案后,当事人给法官送锦旗以表谢意并不算稀奇事,可若是被告当事人委托原告当事人给法官送锦旗,这就让人有点匪夷所思了。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样的稀奇事就发生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特殊锦旗
2017年8月30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魏北法庭法官罗少鹏来到办公室后,像往常一样开始忙碌的一天。
“叮铃铃……”电话铃响了,是门卫打来到:“罗法官,请到大门口一趟,有人找您,说是送锦旗的。”
放下电话,罗少鹏有点犹豫,虽说平时他审理案件时对当事人很和气,也愿意和群众“零距离”,但像这种给自己增光的事,他还是有点排斥。他觉得作为一名法官,把案件审好,是法官的本职工作,送锦旗实在是没必要。
尽管不太好意思,甚至是不太乐意,罗少鹏还是来到门口。看到前两天他调解案件的原告代理人小丁正向他迎来。
“罗法官,给您送锦旗来了,谢谢您前两天的调解。”小丁笑着感谢。
对自己调解的这起案件,罗少鹏并没有觉得十分特殊,这起案件案情较为简单,事实也清楚,他调解起来,也很顺利。
“真的不需要送锦旗,我们干的就是这工作。”罗少鹏边推辞边对小丁说。
“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因为这可不是俺公司送给您的,也不是我本人送给您的。”小丁看罗少鹏一脸不解的模样,“这是泰安公司委托我们送的!”
“泰安公司委托你们送锦旗?”罗少鹏不禁脱口而出。要知道,泰安公司可是这起案件的被告,小丁所在的许昌某电梯公司是案件的原告,立场对立的被告委托原告送锦旗?作为法官,罗少鹏还真是第一次遇到甚至是听说这样的事,他也有点摸不着头脑,不禁迅速在脑海中回忆两天前的调解画面。
一小时结案
8月28日下午,罗少鹏正在办公室整理案卷,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泰安某置业公司代理人打来的,他们告诉罗少鹏他们从山东赶来已到许昌,正在来法院路上。他们希望罗法官能和许昌某电梯公司联系一下,早点解决问题。
虽说这起案件还没开庭,但作为承办法官罗少鹏已经详细看过案卷。原来,2017年3月,山东泰安某置业公司向许昌某电梯公司购买几台电梯,在交付一部分货款后,下余22万余元货款因种种原因一直未付。许昌某电梯公司于7月向魏都区法院提起诉讼,8月25日,原告申请冻结被告账户,法院根据原告申请,对被告账户予以冻结。
现在案件的被告从山东赶到许昌主动要求解决问题,罗少鹏觉得这是调解案件的大好时机,他立刻给案件原告许昌某电梯公司打电话,原告很快派他们的代理人小丁到庭。
泰安公司代理人小周、小王告诉罗少鹏,他们公司得知自己的账户被冻结后,老总很焦急,因为这个账户是他们的基本账户,被冻结后,公司所有财物来往无法正常运营,而他们几天后会有一笔资金流转必须使用这个账户。
“公司派我俩来法院,希望在罗法官的主持下,尽快结案,解封账户。”他们语气中透着焦急。
虽然被告希望尽快解决问题,但他们对原告起诉的金额仍有争议,他们觉得原告起诉金额有不合理的部分,而作为原告的代理人,一开始,小丁也并不愿意让步。
“被告特意从外省赶来,抱着很大的付款诚意,希望原告看到被告诚意,和气生财,适当做以让步,也能和被告建立长久合作关系……”罗少鹏当庭调解,说话直入主题却不失诚恳。
反过头来,罗少鹏又劝说被告:“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较为扎实,如果走到判决阶段,不仅会耽误账户解封时间,而且判决金额也会严格依据证据计算,很有可能判决金额要高于调解的金额……”
罗少鹏的话有理、有据、有情,原被告代理人纷纷点头。
最终,在罗少鹏主持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当天支付原告欠款20万元。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下余货款及违约金,双方就合同履行问题再无争执。
达成协议后,罗少鹏迅速制作了调解文书,当场发放给原被告。同时根据调解内容,通知该院送达保全中心,第一时间对被告账户予以解封。
案件从调解到结案,不到一小时。
泰安某置业公司代理人小周、小王没想到他们到许昌的当天下午就能圆满解决问题。拿到裁判文书后,激动不已的他们决定乘坐当天高铁返回泰安,向公司领导汇报这个好消息。次日,该公司账户得以解封。
合作伙伴
罗少鹏高效办案,设身处地为双方企业着想让原被告双方深受感动。而这次和风细雨的调解,也让原被告更增进了双方的了解,两家公司上层决定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成为长期生意伙伴。
因泰安某置业公司远在山东,一直对罗少鹏心怀感谢的公司老总便委托许昌某电梯公司以泰安某置业公司的名义制作一面写有“为企业保驾护航,替企业排忧解难”的锦旗送到法院,许昌某电梯公司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于是出现了被告委托原告制作锦旗,原告代替被告送锦旗的令人称奇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