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远大塑料电器有限公司、禹州市晟达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丽水金沙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朱军伟、罗金彩、朱寿增、刘鸿雁、张建敏、朱冠军、梁亚恒:
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后的第三日(2017年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20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李会娟 联系电话:0374-339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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