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002执756号
伊玉萍:
关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6)豫1002民初256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审理过程中,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我院依据(2016)豫1002民初2567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伊玉萍名下位于许昌市魏都区文峰办事处建安大道新世纪花园5幢东起3单元6至7层东户,东起3单元负一层南排东起第2间,产权证号:10020180的房产。因你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我院将对上述房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朱法官 电话:0374-3399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