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3 16:48:44
李建华、靳红献:
原告吕合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上诉人吕合明就(2017)豫1002民初261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二○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陈荣娜 电话:0374-8521567
法庭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产业集聚区人民法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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