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恒产珠宝有限公司、河南亚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孟凡镰、王连英:
本院受理原告赵新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魏半民初字第00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半截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
法庭地址: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半截河法庭(许昌市许由东路岭云骨科医院院内一楼东头)
电 话:0374-8564558,856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