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5 15:48:05
长葛市恒大金属有限公司、长葛市辉腾金属有限公司、长葛市炬光金属有限公司、陈建超、周江涛、李小慧、周文簿、刘晓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张晓丽在上诉期内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承办法官:曹晓辉 联系电话:0374-3399020
样报邮寄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魏都区人民法院金融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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