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4 11:16:09
魏秀文:
本院受理原告宋启宗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
责任编辑:杨亚菲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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