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晓娜:
徐建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魏半民初字第85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徐建新向本院申请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豫远房估字(2017)06428F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一份、(2016)豫1002执1524号执行裁定书一份。本院依法对已查封的你所有的位于许昌市瑞贝卡新天下小区6号楼东1单元22层东户(合同编号:1306971号)的房产进行了评估,该房产评估价值为1197333元,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